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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越法律人经典思享会】七 纵阅民法总则,构体系化思维
来源:     发布日期:2019-03-18     查看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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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兰克林曾说:“读书是益事,思考是难事。但两者缺一,便全无用处。”正是如此,读书必须思考。如果不思考,只一味地读,和经常骑马坐车而步行能力必定减弱的人一样,将会失去独立思考的能力。

2019年3月16日晚七点,为交流与研讨各自的思考成果,借他人的思想从多角度来拓宽自己的思维,以达到读书与思考相互平衡之目的,法律咨询社组织17法卓和18法卓两个班的同学,在法学楼东附一楼会议室举办了第七期卓越法律人经典思享会。本期书目为王泽鉴教授的名著《民法总则》,由18级法学二班肖卓尔主持,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肖峰、连光阳两位老师莅临指导。

 活动主持人首先对两位老师和同学们的到来表示了由衷的感谢和热烈的欢迎。紧接着,活动正式开始,本次活动的主要环节是:主讲人发言——评议人发言——自由提问环节——嘉宾老师点评。

首先,主持人向大家简单介绍了本次读书会主题书籍《民法总则》的主要内容。在主持人的引导下,大家对本书的内容进行了一次较为系统的回顾。作为第一位主讲人,18级法学卓越班王锦涛同学首先以权利的变动为主题展开讨论,他讲述了三部分内容:权利的变动类型,法律行为极其限制和意思表示。在讨论中,他运用了两个案例让我们体会到在法律实际适用中法律行为与意思表示的关系。随后,17级法学卓越班的周昱佑同学在王锦涛同学的思考上进行了深入的讨论。她对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进行了详细的阐述,对事实行为、法律行为、非法律行为的概念进行了比较,使我们对各个法律概念有了更加清晰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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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位主讲人是18级法学卓越班的田超群同学,她探讨的主题是民事行为能力与监护制度的缺陷、完善。她首先对民事行为能力及其分类进行了说明,然后探讨了监护制度的缺陷与完善。在其中,她为我们介绍了监护制度及其存在的缺陷,并提出了相应的完善措施。而第二位评议人则在田超群同学的基础上做出了延伸,他探讨的是我国老年监护制度的缺陷及完善思路。首先,他分析了我国的人口老龄化现状及未来预期状况,随后他提出我国老年监护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最后以日本后见制度为视角提出了对我国老年人监护制度的启示。

最后一位主讲人是18级法学卓越班的杨嘉俊。这位同学另辟蹊径,角度新颖的提出了民法上的正当防卫,通过案例引入,阐述正当防卫不只是刑法上的概念,并对正当防卫的符合条件进行具体分析,区别于紧急避险与假想防卫,思维活跃,引人深思。接下来,来自17法学卓越班的易波同学条理清晰的阐明了正当防卫的构成要件,之后深入解释了我们所熟知的正当防卫,并对杨嘉骏同学的主讲方式提出了几点小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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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活动进入老师点评总结环节。连光阳老师带着大家进一步了解王泽鉴先生。这位“武林高手”的书是民法必读经典之作,一招一式挥洒自如。作为法科学子,更要善于挖掘资源,为己所用。之后,连光阳老师就主讲人评议人的观点鞭辟入里的分析了法律强制性规定,立法政策考量,法律确认原则等问题,告诫同学们在学习民法的过程中要注意区分概念,探究请求权为基础的思维方式,建立自己的民法体系。随后,肖峰老师提出了民法思维模式的延伸和共享,同时强调案例的重要性。接着对于监护与伦理,民法上与刑法上正当防卫等问题为大家答疑解惑。最后肖峰老师亲切地向同学们传授了学习方法:在本科学习中,要积累一手文献,扩大阅读量,增强写作能力,敢于表达自己的看法,举一反三,善于反思,提高学术素养。这些让大家收获颇丰。

美好的时光总是短暂的,两个小时的读书会转瞬即逝。在老师点评过后,现场工作人员向三位主讲人和三位评议人赠送了精美小礼品。至此,第七期卓越法律人经典思享会圆满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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